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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一季度报告

 2022-05-21 03: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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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2017第一季度报告
本文摘要:第一节 重要提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公司负责人李成章、主管会计工作负… …
本文关键词:,

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成章、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左亚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文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公司于报告期内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新增股份347,572,815股。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上年同期的相关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3月份,公司累计完成产量:铸管及管件47.84吨、钢材112.92万吨、钢格板1.71万吨、发电量2.49亿度,同比分别增长:3.06%、20.42%、0.76%、2.04%。

2017年第一季度,随着管网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不断加大,行业形势明显好转,公司核心产品获利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同时公司不断优化战略布局,推进全价值链对标工作,加大技术研发,较大地提高了生产效率,增强产品竞争力,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利润也随之出现大幅上升。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

1、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

2、报告期,利润表变动情况:

3、年初至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

报告期与上年同期相比,由于公司的主要产品售价与原材料价格均有较大幅度的变动,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17.9亿元本期到账,以及公司部分技改、技措项目的完工、公司部分借款到期还款并重新借款等原因,导致与现金流量有关的项目均出现较大变化。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

公司2011年3月22日发行了40亿元的公司债券,其中:发行5年期品种30亿元,票面利率为5.25%,并已于2016年完成本息的兑付;发行10年期品种10亿元,票面利率为5.39%。

公司以2017年3月17日为债权登记日,以2017年3月20日为债券兑付兑息日,完成了公司债券10年期品种的付息。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有关情况

公司自2017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15号)后,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17年2月15日公司向证监会报送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方案,公司共计向八位投资者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347,572,815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9,999,997.25元,减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23,909,224.5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6,090,772.72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2月27日全部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2017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经深交所确认,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347,572,815股于2017年4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3、公司在报告期内的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均已在公司发布的临时公告中做了详细披露,公司所有重要事项的相关公告均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如下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注:公司接待上述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股票代码:000778 股票简称:新兴铸管 公告编号:2017-28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以电话和书面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传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全体9名董事均出席了本次会议。参加会议董事人数及会议举行方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就通知所列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新兴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全资子公司广东新兴铸管有限公司投产在即,为了更好地保证阳春30万吨球墨铸铁管项目按时投产运营,向其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公司拟为其提供不高于5亿元的担保支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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