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文摘要: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1-042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51272、188259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21格地02格力地产股份有限… …
本文关键词:,
正文: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2021-042
债券代码:150385、143195、143226、151272、188259
债券简称: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21格地02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送达的方式发出。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个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袁彬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能超过六年。袁彬先生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公司对袁彬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董事会推荐王亚康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关联董事鲁君四先生、刘泽红女士、林强先生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已经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附件:
王亚康先生简历:
王亚康先生,1953年出生,执业律师。1993年10月至1994年4月在珠海市律师事务所作为专职律师执业,1994年5月至1998年9月在珠海市大公律师事务所执业,1998年10月至2006年3月在广东大公威德律师事务所执业,2006年3月至今在广东莱特律师事务所执业。在律师执业期间,曾担任珠海市第三届、第四届律师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等职务。
王亚康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600185 证券简称:格力地产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鲁君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锡雄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剑声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三、四次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第三次回购和第四次回购的股份用途调整为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并且,该议案已经于2021年5月28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8月9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了上述回购的股份116,404,534股,公司股本变更为1,944,686,896股,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玖思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比例由原来的41.11%被动增加为43.57%。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5月29日、8月9日、8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临2021-028、临2021-033、临2021-034)。
2、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收到科华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生物”)转来的《SDV20210578(2018.6.8)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及其附件《仲裁申请书》(落款时间为 2021年7月5日)、《申请人关于变更仲裁请求的申请》(落款时间为2021年7月9日)等文件,申请人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其与科华生物于2018年6月8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所引起的争议提起了仲裁。2021年8月30日,公司接到科华生物通知,科华生物按照仲裁规则和相关适用法律,就上述仲裁案件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上海贸仲委”)提出仲裁反请求,该案件已被上海贸仲委受理,尚未开庭。主要内容及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4日、2021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临2021-030、临2021-039)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1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鲁君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锡雄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剑声
合并利润表
2021年1—9月
编制单位: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三)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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