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财经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原文标题: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文摘要:证券代码:002320 证券简称:海峡股…

原文标题: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文摘要:证券代码:002320 证券简称:海峡股份 公告编号:2022-16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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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证券代码:002320 证券简称:海峡股份 公告编号:2022-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7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叶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泞检 会计机构负责人:梁婕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叶伟

2022年04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峡股份 股票代码:002320 公告编号:2022-15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以OA、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临时)通知及相关议案等材料。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采用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海峡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数字化转型和提升信息化水平,同时结合公司一体化改革需要,公司撤销运营管理中心信息管理室,新设科技信息部。

3、会议以6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海轮渡继续租赁秀英港轮渡码头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76号文件核准,公司通过向控股股东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港航”)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取得了海口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原名“海南港航新海轮渡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轮渡”)100%股权。

同时,为避免出现股东同业竞争的情况,海南港航将其拥有的秀英港区轮渡码头业务交予新海轮渡承接,将相关资产租赁给新海轮渡,租赁费用为911.13万元/年,并自协议生效日(2017年2月3日)起5年内完成海口市秀英港客滚港口业务的搬迁关停工作。

根据交通部制定并下发的《琼州海峡客运滚装港口布局规划方案(2035年)》明确“琼州海峡客滚运输总体形成以海南-广东为主线、海南-广西为支线,客滚轮渡与粤海铁水联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融合联动的发展格局。海南-广东主线形成以新海港区客滚作业区、南山作业区为主,秀英港区(南港池现状客滚泊位)、荔枝湾作业区(即海安新港)为辅,秀英港区北港池部分泊位、海安作业区(即海安老港)为备用的空间布局。因此,海口港秀英港区的功能定位有所调整,秀英港区将作为新海港区的补充,满足应急需要,并缓解高峰期的交通压力。

受上述政府政策影响,为避免大股东和上市公司出现同业竞争,及满足日益增长的运输需求,公司董事会同意新海轮渡继续租赁秀英港区轮渡码头业务相关资产,租金价格为1310万元/年(含税)。上述租金价格经资产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新海轮渡租赁秀英港轮渡码头业务相关资产直至秀英港客滚码头业务搬迁关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披露,届时公司将履行上述相关审议程序。

董事王善和、林健、朱火孟、黎华、李建春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本文作者:证券日报,转载本文请注明作者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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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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