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600122 : 宏图高科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文摘要: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5-003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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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证券代码:600122 股票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临 2015-003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届董事
)
会临时会议于 2015 年 1 月 13 日在公司总部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回购注销公司首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权益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临 2015-002 号公告。
。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以下简称“登记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设立回购专用账户,
在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股份转让申请审核通过后,再次向登记结算
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公司将以 2.05 元/股的价格回购
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 150,000 股。回购完毕后 10 日内,登记结算
上海分公司将自行注销该部分股票。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1,146,498,350 元减少至 1,146,348,350 元。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
、
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
之日(2015 年 1 月 14 日)起 45 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
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
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
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
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
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 68 号宏
图高科董事会办公室
每日 8:30-11:30;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 系 人: 陈莹莹、陈文
4、联系电话: 025-83274780、83274878
5、传真号码:025-83274799
特此公告。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四日
本文作者:中金在线,转载本文请注明作者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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