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财经 孚日股份股票(孚日股份股票股吧)

孚日股份股票(孚日股份股票股吧)

孚日股份股票(孚日股份股票股吧)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6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高密安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本计划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密安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一、概述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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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16

债券代码:128087 债券简称:孚日转债

高密安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计划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密安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一、概述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高密安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投资”)的通知,安信投资增加“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地风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益安地风8号”)为其一致行动人。因资产规划管理需要,安信投资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其持有的1,930万股股票给私募基金产品益安地风8号。

本计划实施前,安信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0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本计划实施后,安信投资直接持有公司3,1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安信投资通过益安地风8号间接持有公司1,9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本次股份变动系安信投资及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安信投资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二、本计划的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资产规划管理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4、转让股份来源:集中竞价买入的股份

5、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6、拟转让时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7、转让数量及比例:1,93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

三、一致行动关系的约定

安信投资与上述基金产品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并约定如下:

1、在协议有效期内,益安地风8号承诺在上市公司所有事项上,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表决权、管理权、决策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等,均须与安信投资的意思表示保持一致,并放弃作出与安信投资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意见的权利。

2、在协议有效期内,益安地风8号同意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安信投资行使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管理权、决策权、提案权、提名权、召集权等所有股东权利,益安地风8号无需再向安信投资出具书面委托书(但如果届时需要益安地风8号另行出具书面授权文件的,益安地风8号应当予以配合)。

3、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安信投资应当就股东会表决事项进行回避时,益安地风8号应征询安信投资的意见并按安信投资意见进行表决。

4、益安地风8号不可撤销的同意,益安地风8号根据协议约定与安信投资保持一致行动时所行使的表决权为协议签署时及未来其所持公司全部股权的表决权,无论该等股权以何种方式产生或取得,亦无论该等股权是否存在代持情况。

5、安信投资与益安地风8号双方持股变动合并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性规则的规定。

四、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2018年5月8日安信投资出具了关于智臻26号信托计划增持完成的承诺:增持人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即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上述承诺已于2018年11月8日履行完毕。

五、其他相关事项

1、本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计划属于公司一致行动人成员或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一致行动人协议》。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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