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财经 特尔佳股票(特尔佳股票代码)

特尔佳股票(特尔佳股票代码)

特尔佳股票(特尔佳股票代码)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特尔佳股票代码:00221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一)深圳前海粤美特控股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七道1号粤美特大厦16F-01(二)深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路5号珠光公寓A1405(三)王楚兰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4号观海台花园B栋3单元1703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4号观海台花园B栋3单元

特尔佳股票(特尔佳股票代码)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特尔佳

股票代码:00221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一)深圳前海粤美特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七道1号粤美特大厦16F-01

(二)深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路5号珠光公寓A1405

(三)王楚兰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4号观海台花园B栋3单元1703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4号观海台花园B栋3单元1703

(四)许莉琪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0年4月2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规则或其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 义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前海粤美特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王楚兰、许莉琪属于一致行动人。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前海粤美特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前海粤美特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一号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梓峰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81897066T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

经营期限:自2013年11月1日起至2043年11月1日止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许梓峰持有98%股权,粤美特集团持有2%股权。

通讯方式: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路5号珠光公寓A1405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前海粤美特董事长和总经理为许梓峰,其基本情况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1年生,高中学历。目前担任前海粤美特总经理(执行董事)。

3、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海粤美特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深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深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七道1号粤美特大厦16F-01。

法定代表人:许锦光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279406197M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 化工产品、润滑油的购销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房地产开发;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仓储代理;餐饮管理。

经营期限:自1993年10月28日起至2023年10月28日止

主要股东及持股情况:许锦光持有73.8900%股权,王楚兰持有21.1100%股权、许莉琪持有5.0000%股权

通讯方式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高新南七道1号粤美特大厦16F-01。

2、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粤美特集团执行董事(董事长)和总经理为许锦光,其基本情况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高中学历,曾进修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和北京大学民营经济学院。许锦光1993年创立粤美特集团并担任董事长(执行董事)至今。许锦光目前是政协深圳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政协深圳市南山区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等职务。

3、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粤美特集团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楚兰基本情况如下:

1、姓名:王楚兰

2、曾用名:无

3、性别: 女

4、国籍: 中国

5、身份证号码:440321196505******

6、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4号观海台花园B栋3单元1703

7、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创业路4号观海台花园B栋3单元1703

8、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许莉琪基本情况如下:

1、姓名:许莉琪

5、身份证号码:44030619871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

前海粤美特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详见下图,其中,许锦光与王楚兰是夫妻关系,许莉琪、许梓峰是许锦光与王楚兰夫妇的子女。

基于许锦光、王楚兰、许莉琪、许梓峰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粤美特集团、王楚兰、许莉琪构成前海粤美特的一致行动人,各方之间未签订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或意向。前海粤美特、粤美特集团、王楚兰、许莉琪决定采取一致行动的目的旨在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许锦光持有大晟时代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892)3419万股(占其总股本6.33%),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进行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是公司或个人的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减少或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月内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发展,进一步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证券交易所的集中竞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种类、数量和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特尔佳股份10383909股,约占特尔佳总股本的5.04%。详情参见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4年3月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情况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特尔佳股份10276559股,约占特尔佳总股本的4.989%,其持有特尔佳股份比例降至5%以下。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特尔佳股份情况如下:

2、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的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特尔佳股份10276559股,占特尔佳总股本的4.989%,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数为0股;处于冻结状态的股数为1459047股,占特尔佳总股本的0.708%,占其所持特尔佳股份的14.198%,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特尔佳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粤美特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增持中承诺:增持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承诺均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五、其他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特尔佳股份的来源均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不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则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定。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交易之日起的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特尔佳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签署:

深圳前海粤美特控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深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王楚兰(签字):

许莉琪(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以下备查文件可在上市公司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查阅: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有关交易的证明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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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eda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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