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075股票(002075股票行情)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披露。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实际运行情况并结合生产经营需要,对2021年度原预计的额度进行调整。由于钢材及原辅料价格上升幅度较大,关联采购预计总额由原来的441,000万元调整为488,000万元;关联销售预计总额由原来的59,000万元调整为50,000万元。
2021年8月3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何春生先生、钱正先生与关联监事连桂芝女士均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调整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调整前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2、调整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
沙钢集团法定代表人沈彬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市锦丰镇,主营业务: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金属轧制设备配件、耐火材料制品、金属结构及其构件制造,废钢收购、加工,本公司产品销售。
截止2021年7月31日,沙钢集团资产总额22,615,579.40万元,净资产9,647,597.51万元;2021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11,596,056.12万元,净利润1,047,930.37万元(未经审计)。
2、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物贸”)
沙钢物贸法定代表人李旭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张家港市锦丰镇振兴路),主营业务: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化工产品、建材产品、矿渣微粉、五金机电批发、零售。
截止2021年7月31日,沙钢物贸资产总额1,812,297.31万元,净资产296,140.50万元;2021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6,326,598.50万元,净利润2,620.25万元(未经审计)。
3、张家港保税区沙钢矿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矿产”)
沙钢矿产法定代表人李向阳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注册地址为张家港保税区长谊大厦302C室,主营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矿石批发;金属材料批发;机械设备批发;金属制品批发;国内贸易代理。
截止2021年7月31日,沙钢矿产资产总额458,429.32万元,净资产37,230.45万元;2021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1,321,455.66万元,净利润11,750.16万元(未经审计)。
4、苏州鑫畅恒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鑫畅恒”)
苏州鑫畅恒法定代表人蔡向东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注册地址为苏州市高新区浒关北路201号,主营业务:加工: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废旧金属回收。
截止2021年7月31日,苏州鑫畅恒资产总额19,174.92万元,净资产4,618.70万元;2021年1-7月度实现营业收入53,174.82万元,净利润762.14万元(未经审计)。
5、盛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隆化工”)
盛隆化工法定代表人杨宝刚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56,880万元,注册地址为滕州市西岗镇,主营业务:生产本公司煤焦化项目的产品甲醇、粗苯、煤焦油、氧气、氩气、氮气等。
截止2021年7月31日,盛隆化工资产总额472,103.25万元,净资产345,573.55万元;2021年1-7月实现营业收入218,159.31万元,净利润40,340.28万元(未经审计)。
6、重庆沙钢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沙钢”)
重庆沙钢法定代表人李旭先生,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沙坪坝土主镇土主中路199号附1-165号,主营业务:货运代理、仓储;批发、零售:冶金原辅材料、冶金产品及相关副产品、化工产品、建筑材料、矿渣微粉、五金、机电产品。
截止2021年7月31日,重庆沙钢资产总额21,039.11,净资产3,968.54万元;2021年1-7月度实现营业收入56,486.36万元,净利润501.08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沙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沙钢物贸为同一母公司;沙钢矿产、苏州鑫畅恒、重庆沙钢与公司为同受母公司控制;盛隆化工为母公司联营公司。以上关联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对关联法人的规定。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是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多年合作伙伴,是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定、信用状况良好的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历年来从未发生过拖欠公司账款而形成坏账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为原则,严格执行市场价格,同与非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一致,关联交易的结算方式也与非关联交易一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0年12月25日,公司与沙钢物贸签订了《2021年宽厚板购销协议》,协议中约定了购销模式、购货数量、订货程序、结算方式、付款奖励、价格和交货期、运输方法及费用结算、质量及数量验收方式等内容,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除上述主要协议外,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根据经营需要就交易具体情况与关联方签署各单项合同。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公司利用与上述关联方的采购和销售优势,将有利于降低公司原辅材料采购成本,拓展产品的市场份额,促进公司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没有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控制,上述关联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出具了事前认可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导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会议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本次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编号:临2021-051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8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依据市场公允价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没有构成对公司独立运行的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属于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交易风险低,其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具有市场优势,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
因公司监事会主席连桂芝女士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朱建红女士担任张家港行的董事,以上2位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2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兆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公司高管离职及高管离任后三年内被聘任为公司高管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黄益萍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够顺利有序高效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何春生、俞雪华、钱正、贾艳、杨华5名董事组成,其中何春生先生为召集人。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俞雪华、于北方、钱正3名董事组成,其中俞雪华先生为召集人。
(三)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于北方、徐国辉、何春生3名董事组成,其中于北方女士为召集人。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徐国辉、俞雪华、贾艳3名董事组成,其中徐国辉先生为召集人。
《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内容对照详见附件。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钱正先生担任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以上2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关于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调整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活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交易额度不超过10亿元,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业务与服务水平,且一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规范及时地完成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继续聘任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9月15日上午10:00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地点设在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
1、公司财务总监简历
张兆斌先生,汉族,生于1963年10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淮阴市冶金工商总公司财务科长;淮阴市冶金实业公司财务科科长、综合办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江苏金康实业集团财务部部长、总会计师、副总经理;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江苏沙钢集团董事局投资部副部长;山东煤焦化投资公司财务总监;山东荣信煤化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第一副总经理、董事;张家港市锦丰轧花剥绒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沙钢财务有限公司稽核处处长、风险管理处处长、副总经理;张家港市沙钢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鑫瑞特钢有限公司监事;山东铁雄新沙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临沂恒昌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东滕州盛隆煤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沙钢集团安阳永兴钢铁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家港玖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江苏金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淮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淮安金鑫球团矿业有限公司董事;淮安淮鑫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鑫成(洪泽)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盱眙淮钢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监事;淮安市废旧金属交易市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淮安金康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淮钢钢结构有限公司董事;江苏淮安宾馆有限公司董事;淮安市清江浦淮特热力有限公司监事。
张兆斌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兆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黄益萍女士,汉族,生于1969年4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任:江苏沙钢集团董事局财务部部长助理;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审核科副科长;江苏沙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财务处副科长、副处长;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玖隆运输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家港玖隆运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玖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玖隆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监事;江苏沙钢玖隆冷轧加工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张家港玖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玖华钢材加工有限公司监事;玖隆钢铁物流有限公司财务处第一副处长;张家港市润沙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市久润钢板预处理有限公司监事;江阴市润德物资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润安钢铁贸易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沙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监事;张家港奔辉仓储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现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黄益萍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黄益萍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内容对照表
除上述条款修订及相关条款序号自动顺延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2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相关事宜。修订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有权审批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内容刊登于2021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董事会
2021年8月31日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57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办公地址及投资者咨询电话变更的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办公地址自即日起由上海市浦东新区搬迁至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现将变更后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公告如下:
通讯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大厦
邮政编码:215625
联系电话:0512-58987088
传 真:0512-58682018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网址、电子邮箱地址均未发生变化。因上述联系地址变更带来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