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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股份有限公司(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2022-04-25 10:5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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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洛股份有限公司(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所有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78,523,4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所属医药制造行业,主营业务涵盖原料药中间体、合同研发生产服务(CDMO)、制剂业务和进出口贸易业务等。

(一)主要涵盖品种如下:

(1)原料药中间体

包括口服头孢系列、 口服青霉素系列、精神类系列、心脑血管类系列和兽药原料药中间体系列。

(2)合同研发生产服务

包括研发服务、专利期内的商业化产品、专利过期的商业化产品。

(3)制剂

制剂产品包括抗感染类、心脑血管类、精神类和抗肿瘤类等。

公司在三大业务领域形成了独特的市场优势:

(1)原料药中间体:近年来,随着公司安全环保、质量管理、技术支持的不断投入,公司产品已逐步在成本、质量、技术方面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2)CDMO(合同研发生产服务):公司CDMO业务具备“化学合成+生物发酵”双轮驱动的技术能力和“多客户、多产品”的竞争优势,主要工厂都获得美国FDA、日本PMDA、欧盟认证通过,具备国际大药企合格供应商的资质。公司不断地在加大CDMO研发上的投入,CDMO业务也实现了从原来的起始原料药加注册中间体为主的产业模式向以注册中间体加原料药为主的产业模式转变。

(3)制剂:公司一直坚持“仿创结合”,仿制药寻求差异化,创新药寻求做临床价值,目标在抗感染、心脑血管、抗肿瘤和精神类药物领域逐步发展优势品种,建立公司有中间体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优势的品种,甚至包括一些技术难度较大的复方制剂和缓控释制剂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注:1、在报告期内公司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股本、拆股而增加或并股而减少公司总股本,但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应当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最近3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2、如果报告期末至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因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原因发生变化且不影响股东权益金额的,应当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按最新股本调整并列报最近3年的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3、本报告期对上年度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应当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上年度期末和上年度同期应当同时列示追溯调整或重述前后的数据。

4、表格中金额和股本的计量单位可采用万、亿(元、股)等,减少数据位数。基本原则是小数点前最多保留5位,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19年,在国家医保控费、三医联动、药品相关政策频出的大背景下,整个医药行业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和变化,资本市场对医药企业的态度也在发生改变。中国医药行业的全行业逻辑由原来的准入(政府准入和医院准入)转变为成本和规模(包括质量管理和供货能力) ,行业竞争从销售端转移至研发生产端,成本、质量和技术能力成为未来竞争的重点。但从另一个角度出发,也为原料药制剂一体化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相关产品可以享受政策红利,在短期内快速形成销售,以成本优势快速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另外,政府也陆续出台了鼓励医药企业创新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推动医药企业积极布局创新药,希望未来能够在良性竞争的环境下推动整个行业的优化发展。

过去的一年,公司在严峻的外部背景下,积极适应国家政策变化,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团结一致,紧紧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紧抓安全环保、质量不放松,不遗余力地推动全年生产保障工作,积极完成了全年预算目标,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双双创下了历史新高。2019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1,071.14万元,同比增长13.09%,实现净利润55,340.08万元,同比增长49.34%。

一、生产管理情况

公司各事业部和各子公司持续推进生产管理工作,为企业业绩提升添砖加瓦。原料药业务方面,公司努力做强战略品种,培育重点品种,开发新产品,提升产品竞争力,有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CDMO业务方面,公司获得了省第一批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试点单位,与全球几家动保公司的业务合作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实现从原来的起始原料药加注册中间体为主的产业模式向以注册中间体加原料药为主的产业模式转型升级。制剂业务方面,公司积极拓展从原料药到制剂的上下游一体化业务,对国内外制剂业务进行了合理的战略布局,同时,全力推进新项目的品种申报工作。

二、研发和项目情况

公司结合战略的调整对研发体系进行了优化,加强研发梯队建设,新设立了原料药技术中心生物研发部和CDMO上海研发中心,研发梯队初步形成,新引进了包括7名博士在内的200余人来支持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项目研究和申报方面,2019年9月份,公司第一个ANDA项目-盐酸安非他酮缓释片通过美国FDA批准上市;左乙拉西坦片以新四类获批并在国内上市(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并成功入围国家“4+7”集采扩围,实现快速放量销售。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进入注册程序的项目品种中,已向NMPA提交注册申请的项目共9个,多个项目已进入审评审批阶段。目前正在进行一致性评价研究的项目有16个,其中已申报品种3个。另外,中药经典名方工作有序推进,正在进行研究的项目有6个,均已完成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公司治疗脑中风的一类新药索法地尔Ⅱ期临床实验部分已完成,目前正在进行Ⅱ期临床数据统计工作。

2019年全年,公司共获发明专利授权5件。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各项有效专利195项,其中发明专利137件,实用新型专利58件。

三、质量和EHS体系建设情况

公司全年持续加强质量和EHS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产品市场竞争能力。质量体系按照新的药品管理法,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全年接受了各类质量审计181次,其中国外官方5次,国内官方28次,国外重要客户审计71次,国内客户审计77次,为公司整个药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提供了强大质量保证。

2019年,公司环保投入超1.2亿。环保工作始终贯彻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优化工程技术创新,强化源头减排。EHS体系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环保责任体系,强化过程管控、监管服务并重,不断提升危机管理能力,持续细化风险分析和管控,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机制。

四、人才培养和储备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需求,加强员工的招聘与培训,注重员工职业发展、薪酬绩效管理,主导推动员工的结构性调整,以班组建设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员工能力建设,努力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报告期内,公司为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及高级管理者的积极性,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实施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主要管理层在内的252名员工。该方案的实施可以有效地在公司和员工之间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驱动公司的经营业绩,以实现激励员工、增强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效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目标。

2020年,公司将以绿色发展为基础,科技创新为动力,持续推进“做精原料药、做强CDMO、做优制剂”的发展战略。继续秉承“共创、共有、共富、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和“仁爱、中庸、团队、执行”的核心文化理念,持续打造“快乐学习、快乐运动、快乐工作”的三个快乐企业文化,团结一致、不忘初心、齐心耕耘,向着实现公司、员工和股东共同利益最大化的目标不断奋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增加合并单位:本期公司购买了东阳普洛康裕保健食品有限公司100%股权。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0-11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日以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1日下午14:30通过现场和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方猛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及6位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题:

一、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78,523,49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吴兴回避表决,由其他4名董事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理财投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董事会提名祝方猛先生、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吴兴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爱珠女士、姚明龙先生、陈凌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6万元/年(含税)。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听取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件:个人简历

1、祝方猛先生,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欧EMBA。曾任公司总经理,优胜美特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优胜美特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

祝方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0股,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祝方猛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祝方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徐文财先生,1966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系副主任,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兼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徐文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0股,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徐文财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徐文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胡天高先生,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东阳中国银行副行长;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资深副总裁;兼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浙商银行董事。

胡天高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0股,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胡天高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天高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吴兴先生,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中欧EMBA。曾任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横店集团得邦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优胜美特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微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0股,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吴兴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吴兴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张爱珠女士,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

张爱珠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票0股,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张爱珠女士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爱珠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爱珠女士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6、姚明龙先生,1963年出生,博士,会计学副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姚明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0股,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姚明龙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姚明龙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姚明龙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7、陈凌先生, 1966年出生,博士,经济学教授。现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创新创业与战略管理系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企业家学院院长、浙江大学全球浙商研究院副院长。自2004年5月兼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商学院家族企业研究所所长,特聘教授。

陈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0股,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陈凌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陈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陈凌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0-12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3月1日以短信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3月11日下午14:30通过现场和远程视频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厉国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议了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并出具了书面专项审核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个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能够得到充分有效地监督。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78,523,492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即将届满,监事会提名厉国平先生、金龙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聂文彬先生一起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件:个人简历

1、厉国平先生: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浙大EMBA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东阳市公安局李宅派出所民警、东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东阳公安局横店派出所副所长、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法纪总监、审计总监,兼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厉国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0股,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厉国平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厉国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金龙华先生,1962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现任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务资深总监,兼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金龙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0股,现任职于本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金龙华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金龙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0-13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下属10家子公司及孙公司在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2亿元的融资担保。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前述授信额度内办理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担保等事宜,签署授信额度协议书、借款合同和担保(保证或抵押或质押等)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在授信额度内和授信期限内,公司对相关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整和循环使用。具体担保计划如下: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1、浙江普洛得邦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普洛得邦制药)

普洛得邦制药是于1997年12月25日在浙江省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马向红。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无菌原料药、非无菌原料药(氟苯尼考)制造销售;医药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制造、销售;兽用原料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97,421万元,总负债54,186万元,净资产43,235万元,营业收入94,425万元,净利润7,043万元。

2、浙江普洛家园药业有限公司(简称:普洛家园药业)

普洛家园药业是于2005年8月25日在浙江省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650万元,法定代表人:厉凤英。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原料药、医药中间体、硫酸铵制造、销售;医药科技开发;自营进出口业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28,410万元,总负债71,104 万元,净资产57,306万元,营业收入204,333万元,净利润19,570万元。

3、浙江普洛康裕制药有限公司(简称:普洛康裕制药)

普洛康裕制药是于1995年8月8日在浙江省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8,375万元,法定代表人:舒理建。本公司持有该公司91.56%的股权。

主要经营范围:片剂(含头孢菌素类)、硬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冻干粉针剂、溶液剂(含外用)、混悬剂(含头孢菌素类)、原料药(乌苯美司、氧氟沙星、聚维酮碘、盐酸左氧氟沙星、盐酸头孢他美酯、泛酸钙、盐酸金刚乙胺、阿奇霉素枸橼酸二氢钠、阿法骨化醇、吲达帕胺、盐酸洛美利嗪、甲磺酸左氧氟沙星、左氧氟沙星、辛伐他汀)、易制毒化学药品(盐酸 麻黄碱、盐酸伪 麻黄碱),原料药(盐酸金刚烷胺,限分支机构经营)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药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器设备租赁;房产租赁;普通货物运输。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47,401万元,总负债42,213万元,净资产105,188万元,营业收入101,324万元,净利润8,054万元。

4、山东汉兴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汉兴)

山东汉兴是于2005年7月1日在山东省昌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500万元,法定代表人:金毅强。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储存)、销售:硝酸540t/a、氢溴酸2100t/a(有效期限以许可证)、DL-对羟基苯甘氨酸、α-苯基乙磺酸复盐、D-对甲砜基苯丝氨酸乙酯、羟酸、羟酸甲酯、氯化镁、硫酸铵、硫酸钠、羟基甲氧基乙苯、对羟基苯乙醇、叔丁基苯基醚、叔丁醇、乙二醛、乙醛酸、乙二酸、联苯腈、二甲联苯、酒石酸钙、草酸铵。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58,268万元,总负债31,450万元,净资产26,818万元,营业收入96,998万元,净利润3,152万元。

5、山东普洛得邦医药有限公司(简称:山东普洛得邦)

山东普洛得邦是于2005年12月30日在山东省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郭康平,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盐酸的制造、销售;医药中间体制造、销售;国家允许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生产、销售:化工产品。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1,890万元,总负债33,474万元,净资产8,416万元,营业收入62,302万元,净利润2,113万元。

6、浙江巨泰药业有限公司(简称:巨泰药业)

巨泰药业是于1997年3月19日在浙江省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2,859.34万元,法定代表人:郑晓琴。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散剂、片剂(含抗肿瘤类)、硬胶囊剂、颗粒剂生产;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衢州市柯城区东港一路51号从事硬胶囊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片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颗粒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干混悬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粉针剂(头孢菌素类)生产(凭有效《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 机电设备(不含汽车)、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包装材料的销售;货物进出口;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9,734万元,总负债7,794万元,净资产21,940万元,营业收入29,386万元,净利润1,758万元。

7、安徽普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徽普洛生物)

安徽普洛生物是于2011年10月13日在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仁家,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生物发酵原料药、制剂、预混剂、原料药,研发、生产、销售;粮食收购、储存、深加工、销售;原料药、兽药贸易(包括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制或禁止的商品除外)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48,967万元,总负债56,862万元,净资产-7,895万元,营业收入13,524万元,净利润-3,509万元。

8、浙江普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普洛生物)

浙江普洛生物是于1995年10月31日在浙江省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常青,本公司间接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原料药研发、生产、销售;粮食收购经营;预混剂、医药中间体研发、制造、销售(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外),自营进出口业务;兽药销售;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不含国际道路运输)。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7,899.93万元,总负债9,559.47万元,净资产18,340.46万元,营业收入25,790.05万元,净利润-637.33万元。

9、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普洛进出口)

普洛进出口是于2011年10月10日在浙江省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兴。本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预包装食品的销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149,188万元,总负债81,626万元,净资产67,562万元,营业收入333,139万元,净利润9,841万元。

10、宁波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普洛进出口)

宁波普洛进出口是于2018年4月17日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分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吴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横店普洛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票据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医药中间体(除危险化学品)的批发和零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27,089万元,总负债19,710万元,净资产7,379万元,营业收入94,898万元,净利润4,285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对下属公司的担保余额为84,500万元,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22.43%。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0-15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确保公司供销渠道的稳定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及其他关联方浙江横店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热电”),东阳市横店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自来水公司”),浙江横店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衢州乐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乐泰”),浙江新纳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新纳”),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商贸”),东阳市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以及公司参股公司昌邑华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华普”)和亿帆优胜美特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优胜美特”)2020年预计发生总额为50,655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去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总额为30,168万元。

2、2020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吴兴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内容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二)关联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昌邑华普和亿帆优胜美特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之参股子公司,因公司董事、高管在其担任董事职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热电公司、自来水公司、园林公司、建设公司、污水处理公司、衢州乐泰、浙江新纳、横店商贸、燃气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其财务、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均具备较好履约能力。

三、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采购和销售商品类交易货到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电汇或承兑结算;提供研发服务采取一年一次性支付;采购燃料动力类交易及污水处理交易采用承兑月结方式结算;工程类项目按工程进度支付承兑汇票结算;租赁关联方土地厂房类现金按季度结算;租用关联方公用系统设备现金按月结算;收取管理费用统一在年底现金结算。

四、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有其历史原因和现实意义,主要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

公司从目前的实际出发,对暂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独立性也没有影响。

六、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 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事前知晓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属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具有必要性、连续性、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金额预计客观、合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

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对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查阅了公司的有关文件及法律文件,经认真研讨,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拟进行的关联交易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所不可取消的营销活动。与各关联方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签署的总体框架协议是公允的,能够保证公司的利益和股东的权益。

2、交易过程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定价原则遵从了市场经济的价值规律和公允合理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表决程序合法。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4 号-上市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格式》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针对2019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昌邑华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邑华普”)、浙江横店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热电”)、东阳市横店商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商贸”)和东阳市横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处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情况和预计存在较大差异,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2019年度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主要是因为:公司与主要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市场供求,很难准确预计,因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与实际发生情况存在一定差异:(1)2019年度,公司向昌邑华普采购联苯沙坦原料药15,398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21.04%,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年中,公司根据上半年该关联采购情况,追加了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而最终全年实际发生额并未达到预期。(2)2019年度,公司向热电公司采购蒸汽和水电10,372万元,于预计金额差异-23.58%,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部分子公司安装了节能设备,节约了部分电力资源。(3)2019年度,公司向横店商贸采购媒和生物质燃料690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31.00%,主要原因是价格下跌且采购量未达到预期。(4)2019年度,公司向昌邑华普销售商品790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58.00%,主要原因是对昌邑华普销售的品种有所增加,从而总发生额有所增加。(5)2019年,公司收取昌邑华普管理费用86万,与预计金额差异43.33%,主要原因是昌邑华普2019年实际销售较预期增长。(6)2019年,公司支付污水处理公司污水处理服务费用493万元,与预计金额差异-21.75%,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污水量较预期减少。

综上所述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差异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以后年度的关联交易预计中应审慎预计,尽量避免大额差异。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0-19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3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本次职工代表应到203人,实到160人。

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聂文彬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投票结果:160票同意,0票反对。聂文彬先生与公司即将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11日

附件:个人简历

聂文彬,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总监。

聂文彬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0股,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聂文彬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聂文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0-17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会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4月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4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4月8日0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30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江南路399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 审议《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审议《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审议《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20-18

2019

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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