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威华股份(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8年8月3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8年9月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路1018号中航中心31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天广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和授信项下用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7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
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弘高新”)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安支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万弘高新技术材料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11月23日
(3)经营场所:江西省吉安市万安县工业园二期
(4)法定代表人:陈庆红
(5)注册资本:14,285.71万人民币元
(6)经营范围:综合回收利用废旧磁性材料;矿产品(除混合氧化稀土、钨、锡、锑、金、银、盐及放射性矿产品)、稀土废料及回收后的矿产品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万弘高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51%股权。
3、万弘高新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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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拟签署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万弘高新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万弘高新将根据业务需求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担保期限以银行最终的审批情况为准。担保协议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后签订。
四、本次担保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万弘高新财务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为其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解决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以保障控股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持有万弘高新51%的股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万弘高新以其整体资产为上述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同时万弘高新自然人股东杨剑先生、陈庆红先生、叶光阳先生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时,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提交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为人民币48,918.25万元,占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3.99%;其中公司对参股公司台山市威利邦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11,196万元,公司对所属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37,722.2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威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8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广东威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9月4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的通知,获悉盛屯集团将其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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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质押为控股股东盛屯集团对前期股份质押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办理补充质押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质押登记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直接持有公司85,349,3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9429%;盛屯集团通过其控制的创金合信永泰3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28,702,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15%。盛屯集团合计持有公司114,051,9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045%,其中累计被质押的公司股份数为84,63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74.2030%,占公司总股本的15.8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