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中天科技:合资公司海洋工程公司已经成立,股民索赔可能性分析
本文摘要:中天科技(600522)于 2022 年 2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天科技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海洋工程”)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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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科技(600522)于 2022 年 2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天科技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海洋工程”)与江苏海力风电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力风电”)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其中中天海洋工程出资 25,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海力风电出资 24,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 49%。2022 年 4 月 2 日,合资公司取得了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张乐平,成立日期:2022 年 4 月 2 日,营业期限:2022 年 4 月 2 日至 2052 年 4 月 1 日。
此外,我们注意到在2021年7月21日晚间,江中天科技(600522)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公司及其下属经营高端通信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南通江东电科通信有限公司存在部分高端通信业务相关合同执行异常,截至2021年6月30日,合并口径预付款项213,531.20万元对应原材料供应商交付不及预期、应收账款51,233.16万元逾期、扣除已收到的预收款项后剩余未交付存货货值110,743.46万元,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产生损失的风险。晚间随后,公告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就下发的《关于江苏中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756号)。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团队律师指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可证实存在虚假陈述情况后,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考虑后期的索赔问题。因此,暂定在上市后到2021年7月21日之间买入中天科技(600522),且在2021年7月21日收盘时仍持有的受损者,如果后续考虑索赔,可以通过小程序 “俞强律师”进行报名登记。因目前中天科技为被处罚,暂定的索赔条件是律师根据以往的诉讼经验和法律规定得出,但最终的索赔条件和责任承担主体以法院裁判为准。
本文作者:证券索赔律师俞强,转载本文请注明作者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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