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吉林银行被罚款50万元 – 齐鲁财经
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 >
 

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吉林银行被罚款50万元

 2022-11-30 17:02:50
字号:

  11月30日,吉林银保监局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

  罚单显示,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的主要违法事实(案由)为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对于上述违法行为,吉林银保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吉林银行长春瑞祥支行罚款人民币50万元。

  陶思宇,对吉林银行瑞祥支行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负直接责任,吉林银保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对其予以警告。

热门文章

要闻

编辑推荐

  • 宏观
  • 证券
  • 金融
  • 产经
  • 汽车
  • 科技
  • 地产